Loading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三条释义

条文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主编:吴高盛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关于特殊地域管辖

与一般地域管辖相对应的,为特殊地域管辖。所谓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主要以诉讼标的之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之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针对特别类型案件的管辖作出的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不同种类的诉讼,分别规定相应的管辖法院。也就是说,在特殊地域管辖中,不是像一般地域管辖那样简单地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针对不同的诉讼,规定不同的管辖法院。二是特殊地域管辖并非一律不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相反,绝大多数特殊地域管辖均吸收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三是特殊地域管辖基本上属于共同管辖,即多个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根据本法的规定,有关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运输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纠纷、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纠纷、海难救助费用纠纷、共同海损纠纷等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二、关于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

根据本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合同纠纷,是指因订立、履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查明案情,正确处理纠纷,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确保纠纷的妥善解决。

所谓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通常是指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交接地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合同种类繁多,合同履行地也千差万别。因此,为了适应司法实践工作的需要,在《民诉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等解释中,对如何确认合同履行地,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7.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履行地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8.借款合同,货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0.联营合同,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联营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未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联营期限届满已经解体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按照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文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请用微信支付打赏!请用微信支付打赏!

觉得有价值请打赏哦!

最后编辑于:2022/4/11作者:mansomeboy

mansomeboy

17年法律从业经验,其中13年法院工作经历,曾经一级审判员、员额法官多年,后又从事央企法律顾问,现为专职律师,专长于民商事诉讼,深耕合同法、婚姻家事、侵权赔偿、公司股权、不良资产收购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