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改革
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立案登记制落实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广西全区法院受理案件数从2016年的46.8万件增长到2020年的84.5万件,部分中心城区法院,如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从2016年的2.5万件增加到2020年的4.8万件,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从371件增加到610件,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审判质效。为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按照“全区统筹、差别分类、以案测员、动态调整”的员额和编制配置原则,统筹推进员额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编制和员额法官比例“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解决了人案区域性不均的矛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省级以下人民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自治区高级法院按照“分类测算”和“以案定员”原则,在全区法院核定的法官员额总数内,将16个中级法院(含辖区基层法院)划分为5个序列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4种类别,分类核算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法官办案基数,兼顾考虑地域等其他因素,最终确定各地法官员额基数。同时,以测算结果为基础,以市为单位,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按照“总量不变、保稳微调、个体平衡”的基本思路,对人均办案数与员额配比失衡地区法院进行微调,最终从11个案件相对较少的中级法院(含下辖基层法院)调整17个员额法官编制到南宁市两级法院。
在调整员额法官编制的同时,为有效缓解个别中心城区法院人案矛盾突出问题,自治区高级法院探索员额法官跨区域调整机制,在全区法院系统抽调30名员额法官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办案。青秀区法院科学管理,精准调配,充分发挥抽调法官的作用。一是精准定岗。采用团队长带领团队的模式,根据抽调法官的办案经验及专业特长,将他们分配到各专业审判团队,快速融入团队办案,确保既能发挥抽调法官的优势,又能统一案件裁判的尺度。二是合理分配案件。采取新收案件由抽调法官办理、本院法官加紧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办案模式,使本院法官得以腾出精力来清理旧案。三是注重专业分工。同一员额法官分配同一类型案件,确保其对主办案件快速上手,提高办案效率。自2020年8月19日至2021年3月28日,30名抽调法官累计收案7412件,占该院收案总数的12.16%,人均收案247件。通过跨区域抽调员额法官,既锻炼了边远地区法官办案能力,又缓解了青秀区法院办案压力。
鉴于法官遴选工作涉及面广,程序严格,一般每年只遴选一次,遴选周期较长,为及时补充员额空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高级法院积极探索,在员额法官遴选中实行“统一遴选、分批公示、分批入额”的员额候补机制。各级法院在拟定遴选计划时,提前统计测算年内本院员额法官退休、调离等情况,提出拟任员额和候补员额数量,按照统一程序进行遴选。当本院员额出现空缺时,按程序层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审批,并报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备案,及时补充,缩短法官增补入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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