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锅炖江湖;作者:大锅在打工
节前看不少人在转某法官辞职做律师后写的文章,应该是写得深刻,不然不至于那么火热。像这样的情形,这些年委实看了不少。职业的改变,尤其付出的过去,有些感慨是正常的。
只是有的这边一变,那边屁股就歪了,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当下就不同了。有的竟然还加了“忏悔”的戏码,批判从前的决策,或许是为了能在新职业内立足而祭出的“投名状”吧。
要我说,大可不必。芸芸众生啊,各有各的利益诉求。不希冀也不苛求个体吊死在一棵树上,只要高兴想试几棵都可以。没太多人去关注一个个体,不要自我陶醉加戏。
至于旁观者,更不该执念于一个体制内干得风生水起的“人物”,忽地尥蹶子,跑去“挣大钱”。最怕诱人跟着心动,以物喜,以己悲,扰了心性,乱了情绪。
或囿于恰有好事者以小见大,甚至于借题发挥,习惯拿特例当普遍,把体制内描述成苦大仇深,刻意渲染悲情的气氛,增添壮烈的戏份,故意回避体制内所带给的便利。
然说到底,只不过是王婆卖瓜,诉苦卖惨,借机为提高待遇筹备资本罢了。如果这能起到效果倒还好,不枉“演绎”一番,往往仅是口头吐槽拉倒,现实还是那个现实。
就此,私以为,对于不满之处,客观地陈述事实即可,主观地过度拔高大可不必。反倒在“谎言”被戳穿以后,职业群体被贴上“骗子”或“悲观主义者”的标签。
须知一切都不过是选择的问题。无非一碗饭,到哪不是吃?所谓各奔前程。你我不过沧海之一粟,粟之于大海,无关紧要;且粟的转变多出于主观意志,其在转折以后的表态和长篇大论的抒情,总伴随着恰饭的需要,毕竟律师需要曝光度和流量。
且不论主观如何认知,起码客观上营造一种氛围,官宣角色的转变,既彰显前一职业从业经验的光环和资历,亦宣示此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新角色定位。那些旁观着的摇旗呐喊者,恰中了其下怀。
来来往往的见多了,倒也就淡然了。认识到自己的平凡,也就放下了。要走的人,拉也拉不住;不想走的人,赶也赶不走。身处其中,各取所求,各安天命。改变不了大环境,先改变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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